環境保護、節能節水、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是《企業所得稅法》中鼓勵企業綠色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之一。企業購置符合條件的專用設備,可按設備投資額的特定比例抵免當年應納所得稅額,有效降低稅收負擔。附表15(2)《環境保護、節能節水、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備案明細表》是企業在申報抵免時必須填寫的關鍵表格,重點針對環境保護專用設備制造領域的投資進行備案。
一、適用范圍與條件
本表適用于購置《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》所列設備的企業。設備須用于本企業生產經營,且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。購置時間應在優惠期內,投資額不包括增值稅進項稅額。
二、填寫要點解析
三、常見問題與注意事項
企業需注意設備是否在優惠目錄內,避免因目錄調整導致備案無效。同時,抵免稅額需分年計算,未抵免完的部分可結轉后續5個年度。備案表應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前提交,并確保數據真實性與完整性,以免引發稅務風險。
通過合理利用此政策,企業不僅能降低稅負,還能推動環保技術升級,實現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的雙贏。建議企業結合專業稅務顧問指導,確保備案流程順利合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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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5-11-17 20:07:39